A公司是一家生产软件的非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为780万元,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于2017年底到期,2018年8月更新认证通过。2019年9月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A公司纳税情况进行审核。
1.审核2017年度的纳税情况,记录如下信息:(1)2017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55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8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其中包括职工培训费支出4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9万元,取得合法有效凭证。(2)2017年8月,将一项自行开发的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给B公司,转让合同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并免征增值税,该项技术转让取得收入60万元,成本18万元,相关费用2万元。(3)2017年12月采购一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39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30贷:银行存款45630附领用清单一份,见下表:
A公司对2017年新购进的符合加速折旧政策条件的固定资产,选择适用加速折旧。
(4) 2017年10月,通过当地市政府进行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
(5) 2017年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部分如下表:
经进一步审核,发现3月份有以下一笔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0000
贷:实收资本1000000
公司章程中标明,A公司由甲公司和张先生投资设立,张先生持股30%。
问题:
(1)根据审核,2017年度纳税情况记录的信息,请逐一分析对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并计算201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请计算2017年A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时股东张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