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甲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业务向农民购进玉米,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30万元,支付乙公司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 86万元。
(2)委托加工业务将本月购进玉米的50%运往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酒精,支付不含税运费0.3万元、加工费3.2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企业无同类酒精的销售价格,本月收回酒精。
(3)白洒销售业务
(4)其他业务
①甲企业本月会计账户“其他应付款——白酒包装物押金”贷方金额10. 53万元,“营业外收入——逾期白酒包装物押金”贷方金额4. 68万元。
②本月举办展销会,将自产白酒100斤用于广告促销活动;另特制100斤新品白酒赠送给来宾,该批白酒成本50000元,没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抵扣:白酒消费税税率20010,0.5元/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O B.0. 92
C.1. 03 D.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