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坐落在市区,2018年10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5万元,当月转让一块位于市区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含税收入2800万元,该土地系2016年3月抵债所得,抵债时作价1000万元。该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考虑地方税费优惠,该企业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A.1.50
B.7.35
C.12.09
D.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