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甲技术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为我国境内乙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服务并提供培训服务,取得研发服务含税收入400万元,培训含税收入70万元,发生相关研发服务的不含税支出7.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我国境内丙企业提供技术项目认证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00万元。
(3)向我国境内丁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240万元,取得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为我国境内戊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另向其销售一台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
(4)出售外购的办公楼一幢,取得销售收入3120万元,该办公楼系2009年购买,购买 时支付买价1120万元,相关税费60万元:该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购进电脑及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80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
(6)购进一处仓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本月发生的进项税全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万元。
A.95. 24 B.39. 88
C.37. 98 D.38.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