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某化工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与内销业务。2019年10月、11月发生以下业务:
(1)10月份业务如下:
①国内采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川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4. 45万元,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材料已验收入库;支付购货运费1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购燃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本企业职工浴室的基建工程,20%用于职工食堂;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30万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9万元,专用发票均经税务机关认证。
②国内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I5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格90万元;支付销货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月留抵税额13万元。
(2)11月份业务如下:
①国内采购原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货已入库,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
②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格40万元,海关实征关税10万元。
③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8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200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l3%,退税率为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11月份应退税额为( )万元。
A.9 B.0
C.1.01 D.14.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