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理解 错误的有( )。A.对税务所 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
下列对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有( )。
A.对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