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多业经营,2018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将某地块开发建造商品房,当月全部售出,本月收到售房款3600万元,另外代收房屋专项维修基金240万元。2015年购置该地块时支付地价款1800万元。
(2)经营酒店取得餐饮收入320万元,客房收入280万元。
(3)本期承包A企业的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5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60万元;A企业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6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5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4)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出租写字楼协议,月租金收入为20万元,从2017年12月起,租期3年,该房地产公司2018年2月份一次性收取第一年租金240万元。
(5)当月购进原材料用于生产经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万元。
已知: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建筑服务、出租和销售不动产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销售不动产的销项税额( )万元。
A.178.38
B.85.71
C.81.08
D.3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