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天津,于2016年6月开发建设A楼盘。为开发建设该楼盘,A公司支付给政府部门的土地价款3亿元,支付给被拆迁户(自然入)的拆迁补偿款5000万。2017年5月开始进行宣传,并收取了1000万元诚意金。2017年6月A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收取了1.1亿元的预收款,原有的1000万元诚意金也转做预收款。2018年4月份将房屋交付业主,交付业主时房屋销售了65%,已经收到8.5亿元的售房款,其中6亿元为预收款。65%房屋的开发成本为6.2亿元。其他相关资料:销售款项均含增值税。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做出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
(2)填写2017年6月份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3)被拆迁户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