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国居民本年度有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100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的经营所
(一)
甲国居民本年度有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的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
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已知甲、乙、丙三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
在分国抵免法下,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 )万元。
A.55
B.50
C.5
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