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并下设运输部门负责所售货物的运输服务并对外承接其他运输劳务。(若某些业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则企业按简易方法纳税)
2016年12月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机电产品一批,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另取得含税货运收入20万元,价款已经全部收到。
(2)公司初次购买一套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用银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2000元,增值税税额340元。设备当月开始使用,预计使用5年。
(3)甲公司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试点前购进),租赁期限1个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5万元,款项已经收到。
(4)月底,公司购入汽油用于运输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货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款项已经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
要求:作为税务师,请分析企业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并进行当月的相关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