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上海、青岛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6年上海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项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50万元;青岛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项分别是7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上海分支机构第一季度的预缴税款为()万元。
A.37.60
B.67.2
C.75.2
D.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