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公司2014年2月初向海润公司购入生产经营用设备一台 实际支付买价50万元 增值税8.5万元
长城公司2014年2月初向海润公司购入生产经营用设备一台,实际支付买价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运费2.5万元,途中保险费15万元。该设备预计可使用5年,无残值。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由于操作不当,该设备于2014年年末报废,责成有关人员赔偿4万元,收回变价收入2万元,假定不考虑报废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则该设备的报废净损失为()万元。
A.54.9
B.48.9
C.60.9
D.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