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6年10月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栋厂房 建造过程巾 实际领用工程物资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栋厂房,建造过程巾,实际领用工程物资200万元。另外领用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一批,账面价值为240万元,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为250万元:发生的在建工程人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分别为120万元和20.2万元。假定该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则该厂房的入账价值是()万元。
A.622.7
B.580.2
C.666.4
D.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