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初企业拥有房产原值750万元,同年8月职工食堂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确定
房屋入账价值为50万元。2016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当年销售卷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3.4万元:
(2)7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取得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8.5万元,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221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75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
(6)当年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81.46万元,缴纳消费税202.42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8.39万元:
(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当市养老院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8)“投资收益”账户表明有来源于境外A国的投资收益27万元,该境外所得在境外按照10%的税率已经缴纳了税款;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
(9)2016年发现2015年有实际资产损失18万元符合当时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是企业当年未扣除,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相关资料: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为2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16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共计( )万元。
A.7.79
B.7.55
C.7.69
D.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