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乡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5日发布了《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10号文件),文件规定凡与乡、村办集体企业争原料、争技术、争业务、争人才的个体工商户今后要一律予以取缔。文件发布第二天乡政府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根据乡政府的文件,以乡政府的名义强行扣缴并吊销了郝某在内的25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复议机关受理本案后,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审查弱于行政诉讼
B.如果25户个体工商户中只有部分人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复议的其他个体工商户是第三人
C.申请人经复议机构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D.如果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为被申请人适用依据错误的,应当作出变更决定
E.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及现场勘验所用时间均应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