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泥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主管税务机关对该厂7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7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600元。企业其他部分经济业务及账务处理情况如下:
(1) 本月逾期的包装物押金4 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4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 000
(2) 将本企业生产的2吨水泥移送到不在同一县市的销售机构进行销售。
(3) 本期用10吨水泥无偿赠送给一家国有企业,同时用本企业生产的10吨水泥换取原材料20吨,取得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单价1 000元。价款10000元,税率17%,税额1 7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进项已经抵扣。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钢材 1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产成品——机床 11 700
(4)将价值5 000元的原材料用于新车间厂房的建设,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20000
贷:原材料——钢铁 200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包装物押金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借:其他业务收入 581.2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81.20
B. 借:其他业务收入 561.2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61.20
C. 借:其他业务收入 6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D. 借:其他业务收入 7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