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负责人多次授意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某私设会计账簿。赵某依据《会计法》向企业负责人多次讲明私设会计账簿是违法的,拒绝设置账外账。企业负责人的目的没有达到,随后以赵某学历较低为由,将其与本科毕业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未从事过会计工作的某车间办公室主任对调,最终企业负责人的目的得以实现。一个月后,企业负责人又以赵某不懂专业业务为由免去其主任职务,改任车间统计员,其会计师职务不再聘任。
企业负责人对赵某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可以处( )。
A. 3年以下有期徒刑
B. 5年以下有期徒刑
C. 拘留
D. 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