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3年5月份外购项目如下:
(1)从某县粮食库购进玉米价款2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2600元。
(2)外购低值易耗品价款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700元。
(3)购进煤炭100吨,价款1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560元。
该厂5月份销售情况如下:
(1)销售给某批发站散装白酒2吨,销售收入6万元。
(2)销售给某批发企业瓶装白酒800箱,每箱126.36(含税),销售收入101088元。(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A. 2600 B. 2770
C. 5860 D. 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