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出 资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其中,甲以货币出资500万元,乙以厂房作价 出资600万元,丙以技术作价出资400万元; 丁以设备作价出资200万元,戊以商标作价出 资300万元。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丁的设备 出资实际价值为50万元。 A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五家股东派代表9 人组成;监事会由两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由 甲公司派出担任董事的人兼任,另一名由戊公 司派员出任,负责日常监事事务;股东按章程 规定分配利润;公司决议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 通过。
2007年10月,为了扩大公司规模,A公司董事 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董事长李某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进行决议。A公司于临时股东会召开前 10天通知所有股东,告知会议内容及议程。临 时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甲、丙、丁赞成, 乙、戊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 2009年8月,A公司监事会在例行检査公司财 务时,发现总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300万元资 金借给其亲属使用,收取好处费10万元。因该 亲属进车祸死亡,致使该笔借款无法收回。
关于A公司设立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有()。
A. A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要求
B.戊股东以商标出资不符合要求,应以其他出 资方式补足,并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承担违约责任
C. 丁的出资未达到要求,丁应按约定补足该差额
D. 丁的出资未达到要求,其他股东不承担责任
E. 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金额未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