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0日,浦口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本局征管科发来的内部工作移送单,反映辖管户南京某科技公司虚构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404957.26元,税额68842.742元;同时违法购买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全部为南京某公司虚开,涉及税款100000.02元。另外,还查明该公司应纳税额为1.1亿元,因为瞒报而少缴税款1800多万元。当税务机关去该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单位人员暴力抗缴。根据上述内容,回答问题
下列有关抗税罪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成为抗税罪的共犯
B、单独实施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按妨碍公务罪定罪处罚
C、实施抗税行为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构成本罪
E、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