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孟某、万某、方某、宋某作为发起人拟募集设立一家股份公司,他们认购了部分的公司股 份,剩余部分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募 集完毕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的38%,公开 募集股份的认购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的62%。 在创立大会上,5位发起人及部分认股人出席, 其中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总共持有公司股份的 38% ,创立大会审议了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 的报告,并对公司设立费用进行审核。经过多方 面综合考虑,创立大会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 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应当由全 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A.发起人孟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B.发起人许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C.发起人宋某私自挪用公司筹备款进行投资失误
D.发起人万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 用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赔偿金
E.发起人方某为论证拟设立的公司要开发的项 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