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乙 公司了解到甲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应于1年 前向甲公司支付40万元的货款,但至今没有 支付,甲公司也迟迟没有向丙公司索要货物, 根据民法理论,若乙公司行使代位权,下列说 法正确的有()。
A.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行使代位权
B.丙公司若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若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曾经以打电话、 发邮件的方式向丙公司催缴欠款,则可以证明 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D.乙公司只能就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30万 元债权行使代位权
E.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迟延 履行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