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在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 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 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 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国税局稽查局虽 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 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 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 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国税 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 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市国税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 申请人
B.市国税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 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C.针对本案,市国税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国税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 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 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