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都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自2009年至 2013年5月 在无真实货物生产 销售的情况下 采取
鸿都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自2009年至 2013年5月,在无真实货物生产、销售的情况下,采取虚构生产过程、虚拟货物交易等方式, 共向青岛、芜湖、兰州等地的20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57份,金额2.52亿元,税额 2756万元。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鸿都经贸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
A.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虚开发票罪
E.非法出售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