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0~2012年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2010年1月27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协议,甲公司以一栋闲置厂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库存商品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10%的股权。该厂房原值为2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 300万元(其中:成本1 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1 600万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资产均已交付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
(2)甲公司为取得丙公司的股权而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为30万元。此时丙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35 000万元。
(3)2010年12月31日丙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 400万元。
(4)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从丙公司的另一投资者处取得丙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7 500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30%,对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11年1月1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7 800万元(与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相等)。
(5)2011年丙公司实现净利润2 400万元。
(6)2011年末丙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最终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
(7)2012年1月5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丙公司的15%股权对外转让,实得款项6 200万元,从而对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剩余的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假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追加投资后,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的账面余额为( )万元。
A、11 540
B、11 580
C、12 360
D、12 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