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1日,为降低采购成本,向甲公司一次购进了三套不同型号且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X、Y、Z。丁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480万元、增值税税额81.6万元、包装费4万元、专业人员服务费2万元。X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领用外购原材料账面成本6万元,该原材料购入时的进项税额为1.02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7%,支付安装费4万元。假定设备X、Y和Z分别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192.96万元、259. 48万元、83. 56万先。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X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199. 521 B. 192. 96
C. 178.56 D. 1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