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国家税务局拟在2008年8月~ 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査,根据 计划部署,要求各相关企业于2008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 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08年4月17日某县综合超市的相关人员找到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王某,要求对综合起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 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 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
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08年4月22日 对综合起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着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且数 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査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 问题:
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