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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次利息费用:一次是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另一次是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集资金额5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企业计算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利息为( )。
A、7.5万元
B、8.25万元
C、6.25万元
D、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