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贸易公司2012年10月25 日从外地某钢铁厂购进罗纹钢一批,钢铁厂于当日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贸易 公司业务人员。2012年11月4日贸易公司业务人 员在返程途中被盗,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 抵扣联去失。因此项购销此务涉及金额巨大,贸易 公司当即于2012年11月5日派相关人员去钢铁厂 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希望钢铁厂再开一张相同金 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钢铁厂财务人员拒绝另行开 具増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
(1)钢铁厂为什么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贸易公司在钢铁厂不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取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稅 额抵扣凭证?
(3)贸易公司最迟应何时办妥各项相关手续, 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