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省会城市的甲公司,系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将自建的老办公楼及 配置的家具以其出售,有关情况如下:
1.老办公楼及家具出售时同定资产原值2260万 元,已提折旧2071万元,净值189万元。其 中:
(1)老办公楼1986年建造并投入使用,同定资 产原值2100万元,净值105万元。
(2)家具中,2006年购置的一部分,固定资产 原值40万元,净值2万元,2010年购置的一部 分,固定资产原值120万元,净值82万元。
2.评估情况。甲公司出售前聘请当地具有资质 的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老办公楼进行了评估, 建造同样的房产需4000万元,该老办公楼为4 成新。
3.出售情况。经协商,甲公司按2063. 7万元的 市场价格,将该办公楼及家具出售给丙公司, 合同中注明老办公楼折价2000万元,2006年购 置的家具折价5. 2万元,2010年购置的家具折 价58. 5万元。
问题:
(1)甲公司处置资产涉及哪些税费(暂不考虑 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列式计算。
(2)作出相应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