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 家合伙企业,协议约定李某享有70%经营成果。 同时李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 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1年相关业务如下:
(1) 1月李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 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 12月李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 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 受灾地区。
(3) 2011年李某和孙某每人从合伙企业各领取 工资6万元。
(4) 2011年合伙企业会计利润50万元,其中包 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乙上市公司分得的 股息10万元。
2011年李某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万元。
A. 1. 63 B. 1. 7
C. 2. 4 D. 2.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