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乡的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开采原煤500万吨,专门开采的天然气50000千立方米,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30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30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00万元;
(3)以原煤加工洗煤120万吨,对外销售10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万元;
(4)企业职工浴室和食堂领用原煤2000吨;
(5)销售天然气35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3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
(6)购入采煤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000万元、增值税税额850万元。将设备运抵煤矿,支付运输费3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也已认证通过;
(7)当地供电所交来用电单据,当月共用电20000度,其中5000度为食堂及浴室使用,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电费金额为8万元。
已知: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2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5%;洗煤与原煤的综合回收率为8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煤矿2013年4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A、250.33
B、214.19
C、241.19
D、6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