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三】
中国公民赵某2019年5月的收人情况如下:
(l)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差旅费津贴1000元,托儿补助200元,独生子女费5元;
(2)将自编剧本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所得10000元,支付拍卖公司拍卖费1500元;
(3)当月取得2019年3月购人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所得2000元:
(4)将唯一的家庭生活住房转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200万元,支付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相关税费5万元,该套住房购入价为120万元,购人时间为2016年6月份。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5000元/月,赵某无其他专项扣除和附加扣除金额.1至4月已预交个人所得税600元;综合所得适用预扣率见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率表(一)
(按年);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赵某5月份工资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0000+1000+200+5-5000) ×5×3% -600= 330. 75(元)
B. (10000+1000+200-5000) ×5×3%-600= 330(元)
C. (10000+1000-5000) ×5×3%-600= 300(元)
D.(10000-5000) ×5×3%-600=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