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I3%,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2019年12月1日,“应付l织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66万元。该企业2019年12月发生职工薪酬业务如下:(1)5日,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66万元。其中代相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3万元,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1万元,实际发放职工薪酬62万元。(2)31日,企业以其生产的M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人员。该批产品不含税的市场售价为100万元,实际生产成本为80万元。(3)31日,对本月职工工资分配的结果如下:车间生产人员28万元,车间管理人员10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4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18万元。(4)31日,企业计提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共计35.4万元。计提本月住房公积金17.7万元。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期初资料和资料(1),下列各项中,企业结算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其他应付款3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3B.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1贷:应收账款1C.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付职工薪酬3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3D.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1贷:其他应收款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