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甲企业与乙银行签汀一份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为1年。甲企业在2018年4月1日借款期
2017年4月1日甲企业与乙银行签汀一份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甲企业在2018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2018年5月10日乙银行向甲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求,当日遭到甲企业拒绝,则乙银行对甲企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2018年5月10日~2020年5月10日
B.2018年4月1日~2020年4月1日
C.2018年5月10日~2021年5月10日
D.2018年4月1日~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