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19年1月,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柏某到甲企业从事技术工作,为期1年。到期后,两单位未再给柏某安排工作,也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柏某于2020年3月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020年3月1日,甲企业招聘鲁某为该企业职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3000元(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合同期内鲁某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已知鲁某已经参加工作2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下列关于被派遣劳动者柏某的相关做法,正确的是( )。
A.2019年间,柏某应从甲企业领取工资B.2020年1月1日起,柏某应从乙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工资C.自欠发工资起,柏某可以随时通知乙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D.柏某可从甲企业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获得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