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内审人员在对其2x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关注到甲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1)甲公司2x18年1月1日开始进行某项新技术的研发,截至2x18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研究支出10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截至2x19年12月31日,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发生开发支出10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内审人员在审计时分析认为2x19年7月1日前技术尚不成熟,开发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但2x19年7月1日后相关技术的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因此判断已经进入开发阶段,并认定2x19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相关研发支出均符合资本化条件。据此,甲公司将2x19年发生的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支出2000万元全部转入“开发支出”项目,并对2x18年已费用化的研究和开发支出1000万元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研发支出一资本化支出3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管理费用2000(2)2x18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万元,增值税款为800万元,并于当日取得乙公司转账支付的5800万元价款,产品成本为300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在2x19年6月30日按550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甲公司预汁该批商品在回购时的市场价值将远低于5500万元。在编制2x18年财务报表时,甲公司将上述交易确认了销售收入50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000万元。2x19年6月30日,甲公司按约定支付回购价款5500万元和增值税款88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进行会计处理。内审人员重新审阅相关合同,认为该交易实质上是融资交易,上年度不应作为销售处理,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50005000借:库存商品3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借:其他应付款5000财务费用50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80贷:银行存款6380(3)甲公司2x18年度因合同纠纷被起诉。在编制2x18年度财务报表时,该诉讼案件尚未判决,甲公司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按最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100万元确认了预计负债。2x19年7月,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原告150万元。甲公司决定接受判决,不再上诉。据此,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预计负债100贷:其他应付款150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影响,以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的会计处理。要求:根据资料(l)至(3),判断甲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对于不正确的事项,编制更正有关会计处理的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