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将10件新试制的A产品赠送给X公司,单位成本为12000元。(2)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自产B产品100件,不含税单价4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截至月底,对方仍未提货。(3)取得含税咨询服务收入10500元,同时收取逾期付款利息100元。(4)扩建职工活动中心领用库存甲材料,成本为10000元,同时领用自产的B产品10件。(5)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库存乙材料1600公斤,每公斤成本为40元。(6)从X银行贷款30万元,支付利息15000元。(7)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共计80000元。已知: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甲材料和乙材料均系上月外购,并已抵扣进项税额;A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通过并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业务(1)中企业的销项税额并说明理由。(2)计算业务(2)中企业的销项税额并说明理由。(3)计算业务(3)中企业的销项税额并说明理由。(4)计算业务(4)对增值税的影响金额并说明理由。(5)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说明理由。(6)计算当期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