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