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现金2160万元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能够控制乙公司,合并前双方无关联方关系。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均等于账面价值。2019年7月1日,乙公司向非关联方M公司定向增发新股,增资1880万元,增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为40%,不能再控制乙公司,但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00万元),未发生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假定甲公司按10%计提盈余公积。2019年7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32
B.552
C.192
D.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