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5万元,已缴纳关税4.25万元。
(2)购进生产用化妆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44万元。因管理不善该批化妆包全部丟失。
(3)委托加工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
(4)购进生产用酒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6万元。
(5)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取得含税价款702万元,另收到包装物押金i15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高档化妆品消费税为15%。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 委托加工生产高档美容类化妆品
B. 购进生产用酒精
C. 购进生产用化妆包
D. 进口髙档护肤品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