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至2019年度发生如下与股票投资有关的业务:(1)2018年4月1日,用银行存款购入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股票4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入价为2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36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1.6元。
(2)2018年10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50000股,并准备随时变现,每股买价9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1元。另支付相关税费4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4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2018年10月5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3)2018年12月18日甲公司出售了该公司所持有的B公司的股票,售价为497700元。
已知转让金融商品的应交增值税税率为6%。
(4)2018年12月31日,A公司的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每股21元。
(5)2019年2月3日,出售持有的A公司股票3000股,价款65000元。(不考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的增值税)(6)2019年4月1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派发0.1元。2019年4月30日,收到派发的现金股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根据资料(1),甲公司取得A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78360应收股利2000贷:银行存款80360
B.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80000投资收益360贷:银行存款80360
C.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80360贷:银行存款80360
D.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80000投资收益3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6贷:银行存款80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