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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于2008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6月查实甲作价50万元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以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以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