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3】
某摩托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摩托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优质费58.5万元,与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为3501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
(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全年利息71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750万元,业务宣传赞18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没;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有关该摩托车厂2017年销售摩托车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5950×17%= 1011.5(万元)
B.(5950+58.5)×17%=1021.45(万元)
C.(5950 +58.5)÷(1+17%)×17%= 873.03(万元)
D.[5950 +58.5÷(1+17%)]×17%=10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