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谐”牌自行车,2015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2016年初,甲企业财务人员对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 销售自行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收入58. 5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
(2) 发生财务费用160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支付因向职工(非股东、无关联关系)借款5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35万元,甲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借款合同,所借款项真实、合法、有效。
(3)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62万元。
(4)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1%,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560万元(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有关甲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企业本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 甲企业本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万元
C. 甲企业发生的税款滞纳金支出,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 甲企业发生的税款滞纳金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