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2月份发生的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事项如下:
(1) 2月1日,支付本月职工宿舍的租金20万元,该宿舍为免费提供给生产人员的福利。
(2) 2月3日,公司销售部门发生固定资产修理费用10万元,全部为修理人员的职工薪酬。
(3) 2月15日,实际发放工资总额58万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23万元,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销售人员工资5万元,财务人员工资5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10万元。
(4) 2月20日,支付辞退人员福利费3万元。
(5) 2月21日,将公司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管理人员,该批产品成本为6万元,市场售价为8万元。
(6) 2月23日,为职工垫付医药费1万元,支付职工差旅费3万元。
2月21日,企业将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应做的会计处理为( )。
A.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 8
贷:应付职工薪酬 8
B.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管理费用 6
贷:应付职工薪酬 6
C.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D.结转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贷:库存商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