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双方签订协议,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A材料加工为B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加工产品。具体资料如下:
(1)2月16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A材料的计划成本为72 000元,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为- 1%。
(2)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运杂费1 080元,B材料加工费37 800元,增值税6 426元,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3)3月10日,B材料加工完成由甲公司运回验收入库计划入库,成本为108 000元。
(4)3月30日,甲公司生产产品领用B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0 000元。
假定3 月初,甲公司“原材料”科目已无余额,当月,企业无其他材料入库事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3 月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
A-2% B-1% C1% 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