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企业2014年7月转让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取得收入2000万元 支付相关税费110万
北京市某企业2014年7月转让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110万元。2014年3月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1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发生相关税费60万元。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的“土地增值额”为()万元。
A:2000-1000=1000
B:2000-110-1000=890
C:2000-110-1000-60=830
D:2000-1000-6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