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某公司2008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来自乙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5O万元。甲国所得
甲国某公司2008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来自乙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5O万元。甲国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60 万元至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乙国所得税实行 30%的比例税率。假定甲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则该公司在甲国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
A. 29万元 B. 33万元 C. 34. 5万元 D. 49. 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