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患者 65岁。患胃癌四年 晚期 已失去手术治疗价值 生命垂危。家属再三恳求医生 希望能满足患者
某男患者,65岁。患胃癌四年,晚期,已失去手术治疗价值,生命垂危。家属再三恳求医生,希望能满足患者心理上的渴求,收他入院。医生出于“人道”,将他破格地收入院。究竟该不该收治这个患者
从患者的权利分析,应该收治的理由是( )
A.解除疾病痛苦是患者的基本需要
B.患者有权享有必要的、合理的、基本的诊治护理权利
C.人类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 保健的享有权也是平等的
D.对待各种疾病的患者,应一视同仁
E.以上都是